6月1日南宁撤销车管所狮山电动自行车登记点

  为整合资源,优化服务,自2021年6月1日起,撤销车管所狮山电动自行车登记点,目前可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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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多信息:

  新买的电动自行车,还没办理上牌怎么通行?

  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可凭购车发票临时通行。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办理注册登记上牌。特别提示,要现场交验车辆。

  那么,南宁电动车购买超过三个月了还可以上牌吗?

  电动车没有规定上牌时效,未上牌电动车不能上路行驶。

  上牌条件:

  对执行标准为《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 - 2018),通过国家ccc认证,且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予以核发新式电动自行车号牌。新式电动自行车号牌颜色为蓝底白字白框线。

  上牌材料:

  (一)个人业务

  1、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广西区内的身份证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广西区外身份证的,可提交区内任何一个城市的居住证即可办理。

  (2)若尚未办理居住证可以提供《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原件或者已在南宁市的派出所或通过微信公众平台申报居住登记(以下简称“微信申报”)成功的也可以;

  南宁居住登记网上办理流程

  2、购车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3、合格证原件;

  4、牌证工本费(10元/套)

  (二)单位(公司)业务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

  购车发票原件、复印件;

  合格证原件;

  委托书原件(需加盖单位或公司公章)

  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单位、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照片

  牌证工本费(10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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