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于5月30日紧急发布《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离穗车辆和人员管理的通告》(第14号),从5月31日晚10时起离穗车辆和人员将按新规定执行。为切实加强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做好从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来(返)邕人员的健康管理,现对广大市民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一、如实排查登记。自2021年5月15日起,从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来(返)邕人员,请主动向所在单位和居住地社区(村、屯)登记报备;拟从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来(返)邕人员,应提前24小时主动向所在单位和居住地社区(村、屯)报备相关情况,抵邕后积极配合南宁市疫情防控措施。同时,建议从2021年5月8日至15日从上述地区来(返)邕人员,按“愿检尽检”原则,完成1-2次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监测。
二、规范健康管理。5月15日起,一是从广州市、佛山市中风险区来(返)邕人员,请主动向所在单位和居住地社区(村、屯)登记报备,如实报告出发地、出行方式、健康状况、核酸检测等信息,抵邕后按照南宁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执行;二是从广州市、佛山市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来(返)邕人员,请主动向所在单位和居住地社区(村、屯)报备、进行核酸检测,待核酸结果阴性后有序流动,同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三是从广州市、佛山除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外的其他县(市、区)的来(返)邕人员,应主动向所在单位和居住地社区(村、屯)报备,按“愿检尽检”原则,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三、合理安排出行。广州、深圳、佛山等市针对近期发生的本土疫情,正在有力有序处置中,近期广大市民如无特殊情况,请勿前往广州、深圳、佛山等市,以实际行动支持当地防控工作,减轻当地的疫情排查压力。
四、做好个人防护。请广大市民继续保持高度的防控意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科学配戴口罩、保持勤洗手、用公筷、常通风、一米线的良好生活习惯,减少人群聚集,出入工作生活场所、户外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坚持“亮码”通行。
五、积极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积极预约登记,有序前往定点接种门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六、不适及时就诊。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乏力等症状,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南宁市疾控中心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并发布防控技术指导意见。
南宁市县两级疫情防控咨询热线电话表